【初级会计实务考点总结12】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
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以下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借:管理费用(属于筹建期间发生的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利息支出)
财务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以及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支出)
在建工程(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利息支出)
研发支出(长期借款用于无形资产的研发发生的利息)
贷:应付利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借款)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
【提示1】筹建期间企业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资产成本不计入管理费用,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管理费用。
【提示2】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计提利息不增加长期借款账面价值;企业计提的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增加长期借款的账面价值。
【提示3】长期借款利息的核算与应付债券相同。
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
(1)应付融资租赁款
应付融资租赁款,是指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应付款,是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2)具有融资性质的延期付款购买资产
企业延期付款购买资产,如果延期支付的购买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所购资产的成本应当以延期支付购买价款的现值(关键点)为基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