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修订原因揭晓:两法打架?
近日,《企业所得税法》修订情况的新闻备受关注。其中,最为热点的是某某专家认为,企业所得税目前25%的税率可以考虑降低到22%左右。
这是《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正式施行后首次修正。时隔十年后,虽然《企业所得税法》首次修正继续降低企业税负为外界期盼。但目前官方尚未证实此次企业所得税法修正会降低税率。
但众所周知的是,《企业所得税法》与《慈善法》存在冲突!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慈善法》第八十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宇越财税点评】现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公益性捐赠只能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扣除,超过部分永久不得扣除。但《慈善法》说,超过税法规定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上述两法存在冲突,或为本次《企业所得税法》修订的原因。
【宇越财税特别提示】
最终修订情况以全国人大公布的为准,本文仅作分析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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